電力安全規管工作

本港的電力安全規管架構,以《電力條例》及其附屬規例為核心。機電工程署與不同持份者保持緊密合作及溝通,確保法例得以有效執行,持續保障公眾用電安全。《電力條例》涵蓋整個供電及用電範疇,包括電力裝置、家用電氣產品及供電設施。機電工程署以宣傳教育配合執法工作,確保本港在供電穩定及電力安全方面都整體維持在高水平。

供電設施

機電工程署定期巡查供電設施,並制定工作守則為供電商提供技術指引,以確保本港的電力供應安全可靠。機電工程署亦透過執行《供電電纜(保護)規例》,規定在供電電纜附近進行工程的人士必須採取合理步驟及措施以防止電纜遭到任何損壞。我們亦管理合資格人士的登記名冊,並提供實務守則,方便有關人士明白法例要求。

電力裝置

《電力(線路)規例》為固定電力裝置的設計、安裝及保養訂立法例要求。機電工程署編印及定期修訂《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為電業界提供詳盡實用的技術及安全指引,並主動巡查樓宇的電力裝置,確保裝置擁有人及業界遵守法例要求。我們亦就意外事故及投訴個案進行調查,對違例者發出改善通知或作出檢控。我們根據《電力(註冊)規例》為電業工程人員及電業承辦商建立註冊制度,保存和整理登記名冊供市民查閱。我們亦監管業界人士在技術水平及安全準則上的表現,必要時採取紀律處分行動,並透過推行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持續進修計劃,鼓勵業界人士不斷裝備自己,與時並進。

家用電氣產品

在電氣產品方面,《電氣產品(安全)規例》訂明在本港供應的家用電氣產品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並已取得由認可機構發出的符合安全規格證明書。機電工程署巡查電氣產品銷售點以防止不安全電器的供應,同時與消費者委員會合作,定期對不同種類的電氣產品進行測試,如發現有電氣產品不符合安全要求,會即時要求供應商回收。鑑於由內地進口的電氣產品數量龐大,自2004年起,我們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簽訂合作安排及建立通報機制,方便雙方執法人員就不安全電氣產品加強聯繫,協助確保進口電氣產品符合香港的法定標準。

電力安全規管架構電力安全規管架構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