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供电设施

(2) 维修发电设置

  • 1.注册发电设施的拥有人必须使该发电设施经常保持运作安全及在该发电设施所在处展示告示,列明为使该发电设施经常保持运作安全而雇用的注册电业承办商的名称及注册号码。
    注册发电设施的拥有人必须使该发电设施经常保持运作安全及在该发电设施所在处展示告示
1.注册发电设施的拥有人必须使该发电设施经常保持运作安全及在该发电设施所在处展示告示,列明为使该发电设施经常保持运作安全而雇用的注册电业承办商的名称及注册号码。

除注册发电设施以外,下列不需要注册的发电设施的拥有人亦须遵守上述的维修及展示告示的要求:

  1. 在《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 59 章) 所界定及管制的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发电设施;
  2. 属于《电力条例》规定须向机电工程署署长提交定期测试证明书的电力装置的一部分的发电设施;或
  3. 只供应电力予拥有人所拥有的电力装置的发电设施。
注册发电设施的拥有人必须使该发电设施经常保持运作安全及在该发电设施所在处展示告示
2020年12月4日